关于还市民街道公共停车位的建议发表时间:2021-09-18 08:41来源:儋州政协办公室 民进儋州市委童兴学委员反映:我市开展“一创两建”以来,为规范街道的车辆停放管理,科学规范地划定了大街小巷的公共停车位,市民车辆乱停乱放得到有效控制,街巷的交通秩序井然。 但是,在那大城区仍有些市民或商家在街道上私设禁停标志(物),霸占公共车位,使划定的停车位空置不用,既浪费了停放车位,又破坏了市交通秩序。 为此,建议:市公安交通部门,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这种私设禁停标志(物)行为,还市民公共停车位。 1.制定《儋州市公共场所停车位管理办法》。 2.批评教育私设禁停标志(物)、霸占公共车位单位和个人。 3.收缴私设禁停标志(物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