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11号.关于修复农村小水渠和小水库的建议(无党派,经济类)

发表时间:2016-11-29 20:30来源:儋州市融媒体中心

单位:儋州市无党派人士联谊会

联系人:王中兴

电话:13198959980

由于近年来,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大,加上我市水利等相关部门组织得力,水利水库等基础设施得到很大的改善,大型水库、水利主干渠(2个流量以上)基本得到硬化。但始建于五六十年代的小水库,1个流量左右的小水库由于年久失修,未能发挥它灌溉的作用,很大影响农业生产及农村的发展。

一、问题

1、水利等主管部门对小水库,小水利支渠家底不清,缺少相应规划。由于历史原因,农村小水库、小水利支渠(1个流量以下)归镇一级政府主管,随着改革开放,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及城市化进程加快,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所减弱,大量的农田荒芜,水利设施也遭受破坏。另外,由于财力等原因,镇一级政府对小水库、小水利支渠的修复重视不够。市一级水利部门也没有具体了解情况,更没有很好规划修复。

2、由于包产到户,农民只重视个人利益,忽视对公共水利设施的保护,甚至随意破坏,导致这些小水库、小水利支渠年久失修。

3、水利监管部门缺失。镇一级政府部门普通没有小水利监管部门,即使指定一些人员负责也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。

二、建议

1、深入调查、摸清小水库、小水利家底。由农委、财政、扶贫办、文明办等部门及各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,深入各镇、各村了解小水库、小水利支渠设施基本情况。

2、制订好修复规划。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需要,小水库的建设修复要兼灌溉、养殖、美化、休闲等作用,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。小水利经流不同的村庄农田,如何合理分配水源,兼顾上下游的灌溉需要,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前提下,科学地安排好开水口。

3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。成立由市农委(水利局)、镇政府、村委会三级管理机制,做到有人巡查、有人负责。畅通小水利信息的反映渠道,维护好小水库的设施,促进新农村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。

4、设立专项资金。尽力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,统筹新农村建设与小水利建设资金,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,有计划分批次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小水库,小水利的修复工程,有利支持新农村建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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